设定在1957年的故事,艾森豪威尔还是总统、大多数美国人还没电视的时代。电视台的传媒把戏到现在已经炉火纯青地在全世界泛滥到所有人完全视而不见的地步。原作者的忏悔其实没那么必要,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如果选择了走世俗道路,又何必质问自己康德会如何看?纠结于价值观念与实际作为的冲突,实属为难自己。因为金发的Ralph Fiennes,必须多给一星,谁不愿意被他骗收视?反观那个在所有人面前都不讨喜的犹太人Stamper,住在皇后区,开始就被吐槽Queens is not New York.大众喜欢的还是书香世家出身的翩翩公子。电视台和赞助商双双受益,参赛者拿到了许多钱,能让观众们激动的也并非知识而是钱,哪个受伤了?执着于真实的两个人才是最失望的,在show business里,真实毫无意义。